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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平市政和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0-12-09 10:26:49   地区:福建   浏览:0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面试

  1.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待定。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henghe.gov.cn/Web/Index.aspx)上公布,同时进行短信通知,请考生务必按照短信要求及时回复确认。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将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递交政和县总医院。

  2.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经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六、注意事项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对于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对于橙码但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报名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在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