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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滁州市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0-12-08 12:40:59   地区:安徽   浏览:0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后,办理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有关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客观公正,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

  0550-3038083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50-3117900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0-2182790琅琊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1.2020年滁州市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滁州市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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