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烟台海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9人)
2020-11-25 11:33:28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网上初审

招聘主管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报名情况,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向市招聘主管机关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初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也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请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3。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6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最晚可于统一体检日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务费。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组织面试时,由海阳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一般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初试相关要求及初试合格线另行通知,请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不组织初试时,通过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组织初试时,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初试后因人员放弃造成空缺的,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 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