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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农业大学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第二期)
2020-11-23 11:19:27   地区:甘肃   浏览:0

  4.面试成绩组成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由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各专业划定6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均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

  (六)成绩核算及公布

  1.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的核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2.成绩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备案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二)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1.疫情期间,根据学校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2.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出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疫情中风险区考生须持近14天核酸检测证明。

  3.所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进入学校。进入学校时自备且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m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五、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农业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931-7631106,监督电话:0931-7633600

  甘肃农业大学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甘肃农业大学硕士岗位列表(第二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