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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盐城市响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5名)
2020-11-18 21:49:51   地区:江苏   浏览:0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材料于2021年1月1日-1月8日到响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响水县人民政府院内组织部一楼)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2月3日-12月4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5-86878566。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对考生网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仍然不足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11月29日09:00-18: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11月22日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如报名开始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工作人员要求上传核酸检测报告,配合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疫情防控部门核准后,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所有岗位使用同一试卷。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