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18 21:53:17   地区:天津   浏览:0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空缺,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址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岩道238号

  5.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87787862

  联系人:何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22-23337653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022-58077819

  附件:

  附件.rar                           

  天津市儿童医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