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应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体检工作原则上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半个月内完成。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奋斗中学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被考察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测评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巴彦淖尔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新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组织人社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出现要读硕士、第二学位、博士等行为,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八、选聘教师待遇
被录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工资,旗编制部门给予列编,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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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杭锦后旗奋斗中学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杭锦后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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