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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12 09:22:39   地区:天津   浏览:0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022-27429905

  (发布公告期间周六、日除外)

  监督电话:022-87875315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附:1.《2020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2020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政策指南》

  1.哪些人属于“南开区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与南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存在代理或派遣制劳动关系,且经市卫生健康委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的工作人员。

  网上报名时,南开区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需在备注栏注明“具有《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2.哪些人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2020年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毕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2018年、2019年毕业生请在备注栏内注明“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3.哪些机构属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区域卫生财政预算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即举办单位为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不含部队、武警、公安、民政、国企等系统附属医疗卫生机构。

  4.哪些学历、学位需要进行认证?

  普通高等院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党校等)毕业学历,需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党校学历证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5.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已经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以市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开具派遣报到证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非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6.工作经历时间如何计算?

  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到2020年11月工作满60个月、96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5年、满8年。多段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11月19日之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执业资格、基层工作经历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2020年11月19日之前取得。

 

  注:上述报考政策解释中,涉及人员经历、学历、工龄等方面内容的,仅限于对此次报考资格的认定。报名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后,关于经历、学历、工龄等方面的认定,以相关干部人事政策为准。

  3.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