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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公告
2020-11-11 11:34:4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1.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自行下载打印《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并每天如实填写本人考试前14天的体温记录。

  2.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为“绿码”标识、行程卡“绿色”标识,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等。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内防指电〔2020〕37号)的要求,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考生,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笔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隔离解除证明、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原件及血清抗体检测正常的报告单原件,否则不得进行笔试、资格复审等;出入由中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持有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入我旗24小时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正常进行笔试、资格复审等,否则不得进行笔试、资格复审等(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所有费用自理)。

  4.所有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等时需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请考生在考试前尽量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届时将在入场时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上述第3条中规定的人员,在进入考场时须出示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证明,方可入场。血清抗体检测、核酸检测异常的考生将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6.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以上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提醒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实施方案未规定的事项由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本实施方案由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