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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宁海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0人)
2020-11-10 14:34:02   地区:浙江   浏览:0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2月3日9时-12月5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分综合卷和专业卷两类。其中财会职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含一定比例的综合基础知识),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

  

  

  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证件为: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供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八、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职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各招聘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