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0年湘潭大学第二批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0-11-08 17:35:26   地区:湖南   浏览:0

  2.考试方式

  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新入职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被聘用人员的科研成果,学校为其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面议。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2015(监察专员办公室)

  点击下载>>>

  湘潭大学第二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湘潭大学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