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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遂宁射洪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7名)
2020-11-05 15:20:53   地区:四川   浏览: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个人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应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的个人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8:30至2020年11月18日17: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的考生,在2020年11月11日8:30至2020年11月17日17:00期间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持相关证明资料(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等),到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同仁路141号二楼4号窗口)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当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3∶1)时,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0年11月23日前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射洪市人民政府网、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布。岗位取消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于2020年11月24日前自动退回到缴费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5日前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