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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招聘(第三批)公告
2020-11-05 15:22:27   地区:北京   浏览:0

  (五)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人事处将通过招聘程序的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执行。

  (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其他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全程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三)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招聘工作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4171213,电子邮件:renshichu@bie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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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公开招聘(第三批)计划表.xlsx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公开招聘(第三批)岗位应聘申请表.xlsx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