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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0-11-04 17:17:54   地区:云南   浏览:0

  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参加考试条件人员,并于11月23日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dhecw.cn/)进行公告。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1月23日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11月23日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2日内,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注: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员。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面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提问)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形式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告。

  (三)各项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25%)。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高者排前。

  (四)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学校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