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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及校园招聘简章(40名
2020-11-03 12:01:21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办发〔2016〕1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及优秀毕业生40名(详见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及校园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其中校园招聘24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宜以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启动后公布的简章为准)。现将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2021年度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及校园招聘主要面向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立医院招聘的聘用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校园招聘行程安排及招聘会各站具体招聘职位,将于现场招聘会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初试

招聘会现场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应聘考生进行初试,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情况等要素。对通过初试的考生,发放《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招聘会后,根据招聘时间安排,在当地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当场公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通过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通过考核的考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察体检

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加试考核。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