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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沧州市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20-11-02 10:22:22   地区:河北   浏览:0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五)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4/)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依次采取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如产生不合格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取得资格复审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河北公共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华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本实施方案由2020年新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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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主要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