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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七台河市财政局引进人才第二次补充公告
2020-11-02 10:23:3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在七台河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虑到2021年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尚未结束,为避免公务员录取结果与本次人才引进结果发生冲突,造成人才引进指标的浪费,聘用手续延后至国家公务员招录结束后进行,由于公务员招录等原因放弃职位的,将按照成绩依次顺延聘用。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待遇)。

  四、政策待遇

  凡引进的优秀人才,符合急需引进人才目录,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工作有成效,协议期限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入选后,核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2、引进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3000元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

  3、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

  4、引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艺术、体育类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电话:0464-8688066

  邮箱:qthczjg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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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七台河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xlsx

  2020年七台河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doc

  七台河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