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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2020-10-29 17:12:20   地区:江苏   浏览:0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新录用人员为非本区户籍且在本区无住房的,由选聘单位提供住宿或给予定额租房补贴。定额租房补贴标准:聘用后3年内每人每月博士研究生800元、硕士研究生600元、本科生400元。

  (三)录取人员选岗后须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跟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53、63981967、63981971。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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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第二批).xls

  报名登记表.xls

  专业参考目录.docx

  吴江区及教育基本情况介绍.doc

  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面试时间和地点.docx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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