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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城镇化发展中心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0-10-27 13:02:53   地区:贵州   浏览:0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fcxjst.guizhou.gov.cn/)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城镇化发展中心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城镇化发展中心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fcxjst.guizhou.gov.cn/)上公布。

  1.面试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分值:采取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5.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面试成绩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公示。

  7.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将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