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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0-27 13:07:1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9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出具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图片。缺考的应聘人员不予退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医疗岗位的笔试内容两科,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科目权重为4:6。报考非医疗岗位的笔试内容两科,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科目权重为5:5。笔试成绩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

  2.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分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四)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医疗岗位的考生按照医学基础知识分数高的进入体检环节;非医疗岗位的考生成绩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分数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在考试专项组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五)考察

  由开发区卫健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与本次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取消资格

  (一)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令)处理。

  (二)资格审查适用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