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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梅州五华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生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2020-10-20 11:28:07   地区:广东   浏览:0

  4、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由五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可报考公务员及可在本县乡镇卫生院间交流。

  被聘用者应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展开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公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监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描述、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五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753--4337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