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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盐城市射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4人)
2020-10-19 22:12:53   地区:江苏   浏览:0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所有岗位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计算。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无笔试的岗位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咨询电话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2020年下半年射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射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515-82320936、8235512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8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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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下半年射阳县招聘岗位表.xls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