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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名)
2020-10-19 22:15:26   地区:四川   浏览:0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纪委监委:12388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2229200;0812-3509008;0812-2223048;0812-2226106。

  十一、特别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各项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阅读《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6.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7.农村户籍考生招聘为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的同时,应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攀枝花市辖区,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十二、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xls

  附件2:攀枝花市东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3: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doc

  附件4: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