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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攀枝花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8名)
2020-10-19 22:15:47   地区:四川   浏览:0

  ②对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3)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加分。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持相关证书报考我省事业单位的,执行“优秀士兵”加分政策,另加2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试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还需提供生源地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奖励立功证书原件。以上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10日—11月11日送交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平层往下一层205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由盐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放弃资格复审造成的缺额,只递补一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