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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5-01 10:22: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5)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A.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推荐表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有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的,需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指导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函原件、复印件。B.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②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A.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就业网查询到的学历);B.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复印件;C.承诺书原件(要求手写,写明“承诺书姓名XX,身份证号XX,2022年或2023年离校至今无社保缴纳记录。承诺人姓名,日期”);

  ③京籍留学回国人员提供:A.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B.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复印件;C.在本次公招中报考京籍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承诺书原件(要求手写,写明“承诺书姓名XX,身份证号XX,2023年1月1日至今无社保缴纳记录。承诺人姓名,日期”);

  ④京籍社会人员提供:A.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就业网查询到的学历);B.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复印件;C.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京籍社会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的原件、复印件(如: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聘岗表、特级教师证书、市/区级学科带头人证书、市/区级学科骨干教师证书、市/区级骨干班主任证书等)。

  (二)笔试

  笔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笔试通知。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内容为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公布。

  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本次招考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区教委组织各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和要求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权重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公示。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1.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见教师资格证网中指定医院)。

  2.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综合考察。

  3.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公示人员名单。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根据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报名人员须按照各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服从单位管理,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报到者和不服从管理者,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办理相关手续,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限一般不低于6年。试用(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通过进京审批的,三年后办理相关落户;未通过进京审批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