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第二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第二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主动联系市二院,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经)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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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二医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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