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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锡林郭勒东乌珠穆沁旗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0-10-12 21:52:3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5.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临床医师岗位笔试总成绩=《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成绩+政策加分;影像医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医学影像专业知识》成绩+政策加分;检验技术岗位笔试总成绩=《医学检验专业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7.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时予以公布。

  8.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按优先条件决定取舍,若条件同等,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临床医师、影像医师岗位优先顺序依次为:执业医师资格证、全日制研究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生。检验技术岗位优先顺序依次为:检验资格证、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2.旗卫健委负责开展体检工作。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结束后,由旗人社局、卫健委联合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旗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盟人社局,同时报送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含资格审核材料)。由盟人社局审核后,印发正式聘用文件。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招聘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