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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盐城市阜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人)
2020-10-12 21:53:37   地区:江苏   浏览: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上海路158号)

  联系人:胡永兵

  联系电话:0515-87386412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2020年下半年阜宁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于疫情原因暂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原件)。⑥阜宁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⑦招聘岗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③-④材料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者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方可进入报名点参加报名。报考者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者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1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

  4.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考试、资格复审或递补等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0年9月30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各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