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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研究所招聘公告(第二批次)
2020-10-10 11:40:05   地区:新疆   浏览:0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证明,本人发表论文(文章)或参与课题研究等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有学术成果的人员,提供成果证明扫描件等材料。课题研究仅需上传成果采纳证明或课题成果鉴定书,发表在公开刊物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扫描件,文章要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维普网(http://www.cqvip.com/)或万方数据(http://www.wanfang.com.cn/http://www.wa/)进行查询,报考人要把论文的链接粘贴到相应位置。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资格审查

  组建审核小组,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逐人审查,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或网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兵团经济研究所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采取实地或委托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兵团经济研究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经济研究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兵团经济研究所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发现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