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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公告(616名)
2020-10-10 11:44:2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二)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市直单位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派员考察,旗市区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安排部署。报考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结束后,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旗市区)委组织部、市(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通知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并继续就读的拟聘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四)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本简章由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7518、0470—8216523(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咨询请拨打职位表后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470—8233725、0470—8246139。

  技术咨询电话:0470-8270899。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3853。

  附件:1.《2020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