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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宣城市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0-10-10 11:48:48   地区:安徽   浏览:0

  报名咨询电话:

  绩溪县乡镇卫生院:0563-8162402,19156306116。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资格初审由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县卫健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至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名结果于10月16日在网上公布。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将在网站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费用。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

  上午09:30—11:00理论考试

  2、地点:考场设在绩溪县卫健委,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是考生所报考专业各类基础知识。

  4、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名单,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专业技能测试

  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30专业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以实践技能操作为主要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所报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2、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成。考官组由7人组成.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专业技能测试地点:考场设在绩溪县卫健委,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体检工作由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