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0-10-09 11:58:15   地区:山东   浏览: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认真阅读《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见附件4),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3、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历城区人民政府网--“卫健专栏”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0年应聘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全日制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具体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也须一并提供。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历城区人民政府网--“卫健专栏”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

  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