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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0-10-09 11:58:15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0月29日9:00至2020年10月31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0年应聘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0月21日9:00-11:30、13:30-16:30,到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68号)北楼309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余相应招聘岗位,即:历城区中医医院“中医3”招聘计划调整到历城区中医医院“中医2”岗位、“麻醉”招聘计划调整到“临床医学”岗位、“医学影像”招聘计划调整到“医学检验”岗位;历城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科2”招聘计划调整到历城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科1”岗位、“儿科1”招聘计划调整到“妇产科”岗位、“妇产科”招聘计划调整到“儿科1”岗位;历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3”招聘计划调整到历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1”岗位、“疾病控制4”招聘计划调整到“疾病控制2”岗位、“检验1”招聘计划调整到“疾病控制1”岗位、“疾病控制1”招聘计划调整到“检验1”岗位、“检验2”招聘计划调整到“疾病控制2”岗位、“疾病控制2”招聘计划调整到“检验2”岗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同一招聘岗位内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岗位汇总表内用人单位一栏从后往前的单位顺序依次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为相应单位的“临床医学”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不同意改报,不同意改报、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公共卫生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主要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卫生专业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