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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宾市投资促进和博览事务中心等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人员公告
2020-10-09 12:00:49   地区:四川   浏览:0

  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2020年10月23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20年10月24日23: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者。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00至10月30日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知识》和《招商专业知识》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10月26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递交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