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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0人)
2020-09-30 22:29:31   地区:贵州   浏览:0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威宁自治县融媒体中心01、02、03、04、05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一次复检,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能递补。体检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

  十、公示、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