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报考平远县公务员除外。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平远县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提交《2020年平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生及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附件6),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3.凡是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以及发现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同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4.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指引分批进入考场。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8899336;
4.本公告由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各主管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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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年平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生及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doc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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