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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镇江扬中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人)
2020-09-27 13:05:50   地区:江苏   浏览:0

  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和考试合成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2.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3.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9:00-11:30,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3)。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号码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扬中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8395299(政策咨询),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25552,扬中市纪委综合派驻第三纪检组监督电话:0511-8836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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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下半年扬中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下半年扬中市公开招聘承诺书.docx

  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