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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镇江扬中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人)
2020-09-27 13:05:50   地区:江苏   浏览:0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z.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0月20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26-28日。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10月1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㈡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应届生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等人员,如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承诺书(附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依据其岗位特点,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经济类岗位-会计、审计)》、《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经济类岗位-统计及其他)》;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