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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4人)
2020-09-24 10:20:5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存档证明原件一份(须注明存档起始时间)。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五)面试。

  1.《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及通知书要求的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语种、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因电话打不通、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等原因,没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责任自负。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人员,面试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当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