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需要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递补工作须在面试或技能测试开始48小时前完毕;卫健系统卫技岗位该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技能测试)或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或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或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除卫健系统卫技岗位外,其他各岗位的面试方式、技能测试等详见附件1,部分采用技能测试加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技能测试工作须在结构化面试开始前完成。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结构化面试或体检、考察对象;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采用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采用笔试加技能测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采用笔试加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卫健系统卫技岗位若笔试成绩相等而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则增设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纳入其他岗位一并组织(结构化面试工作结束后的特殊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局自行组织),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应市教育局要求,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总成绩的合格分为60分,对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不予聘(录)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相应岗位按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 2025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系统编外招聘14人公告
- 2025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 2025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编外招聘2人公告
- 2025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 2025宁波市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温州瑞安市事业单位招引优秀硕博人才55人公告
- 2025年8月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10人公告
- 2025湖州师范学院招聘编外人员10人公告
- 2025宁波市江北区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人公告
- 2025嘉兴市海宁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人员1人公告
- 2025浙江金华市义乌市医疗保障局招聘7人公告
- 2025温州市瑞安市事业单位招引优秀硕博人才55人公告
- 2025丽水市松阳县“乡村运营师”人才引进1人公告
- 2025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10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