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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10 11:23:09   地区:浙江   浏览:0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7日9:00-9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在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组织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日期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其中部分岗位的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详见附件1中“报名考核组织形式”栏)。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发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175933。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下载>>>

  1.2020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0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