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28号)精神,市直中小学校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2020年荔城区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可登陆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补充招聘岗位、人数、条件(8个岗位,共49人)见附件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
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于9月7日-11日进行网上报名。
四、笔试加分
根据《2020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精神,请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于9月14日(含)前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各一份送荔城区教育局9层908室组织人事股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确定面试人选等工作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依原《2020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第二轮补充招聘相关事宜将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http://www.ptlc.gov.cn/ztzl/jyzl/)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221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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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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