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一)本次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薪酬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内组通字﹝2020﹞9号)中提出的“三岗十八级”执行;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参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事业人员的现行标准执行。
(三)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15148048987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18848111282
本简章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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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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