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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名)
2020-09-05 22:21:29   地区:四川   浏览:0

  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至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33号海科大厦60225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原件核对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80元/人。原件核对校验合格且现金缴纳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事宜以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在温江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

  十、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2.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竞争、择优”原则,由成都市温江区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4.请应聘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笔、面试时请确保本人近期没有发烧、咳嗽等异样症状,并按照要求准备好出行健康绿码(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来自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号)文件有关要求,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