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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邛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3人)
2020-09-05 22:23:40   地区:四川   浏览:0

  5.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该岗位原件校验合格者笔试成绩需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岗位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方可参加面试,否则取消该岗位。面试当日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如因无法调减招聘人数或面试当日缺考而造成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2的,面试正常进行,该岗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七、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