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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枣庄薛城区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
2020-09-05 22:25:59   地区:山东   浏览:0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由薛城区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与薛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薛城区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薛城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三)实践锻炼。聘用人员先不分配具体岗位,统一组织到薛城全区重点工作专班、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一线、对口专业技术岗位或镇(街)实践锻炼,时间1年(含试用期)。锻炼期满,由薛城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本人自愿留在镇(街)、国有企业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四)后续管理。聘用人员作为薛城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薛城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管理。博士、硕士在职数空缺范围内,可择优安排担任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可择优聘任相应层级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或国企相应岗位;工作满3年,符合国家公务员调任政策规定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九、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人员聘用后,在薛城工作5年之内,在薛城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按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本科生5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如服务期限不满2年离职的,对购房补助、租房和生活补贴予以收回,并建议有关部门纳入个人征信。

(二)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引进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引进的硕士,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十、其他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共同负责本次引进事宜,重要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或报上级招聘主管机关决定。

(一)对违规违纪应聘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面向“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相关事项,均按程序规定,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网址:http://www.xuecheng.gov.cn)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有关通知、公告等,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80889

监督电话:0632-4412086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

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2020年薛城区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