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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第二批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2020-09-03 16:17:40   地区:山东   浏览:0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9月5日9:00—9月12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确认和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面试

  考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确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较多,可增加初试环节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台儿庄区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合格人选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台儿庄区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的、体检合格后放弃优选机会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引进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审批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程序进行递补、公示。

  对通过考察、未被引进录用的人选,采取“双向选择”原则,择优推荐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国企聘用)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国企聘用)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与台儿庄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工作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按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

  (三)挂职锻炼。试用期内安排到区直部门或重大项目一线锻炼。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聘用到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四)后续管理。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对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青年人才,可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优先落实七级管理岗、八级管理岗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对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