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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市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
2020-08-27 09:35:22   地区:山东   浏览:0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经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聘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七、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1.在整个教师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入校时要佩带口罩,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避免人员聚集。

  3.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尹老师18766050818张老师1596597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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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次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020年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诚信承诺书.doc

  2020年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0年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