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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建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人)
2020-08-25 08:52:55   地区:浙江   浏览:0

  3.岗位要求的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20年9月1日之前在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2年及以上的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建德市财政全额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取消招聘岗位。

  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入围面试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等,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同时,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市委党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形式进行,专业测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试讲。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60%。专业测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试讲各占50%计算。

  面试当天前,通过资格复审且入围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