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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定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2020-08-22 09:59:05   地区:河北   浏览:0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10月28日9:00至10月29日17: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

  (一)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其中报考市委党校职位的,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的题目由考生根据报考职位所需专业自行确定,试讲的总时长为25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

  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进入此后体检等程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计有效总成绩(其中,报考市委党校职位的,个人有效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1、根据报考职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所报考的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面试结束2天后,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2、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察拟任(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对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并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九、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为做好招聘程序中的笔试、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按照考生防疫须知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312-3089413,0312-5087413;

  监督电话:0312-3089055

  附件:

  1、《保定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2、《报名资格复审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注:附件1-4请点击附件1-4进行下载。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1日